(1)招生计划。按市教育局下达给各普高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执行,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九年级文化科目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和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采用原始分数,合计 920 分。
按省定普职比例要求划定普高控制分数线,普高控制线以下学生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录接收普高控制线下学生,普高控制线以下的学生到市域内中职学校就读。(注意:除艺体特长生外,其余学生均按照普高线来注册高中学籍。)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结合学生成长记录,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别记为 A、B、C、D 四个等级,纳入高中学校录取体系。
(4)艺体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县区和学校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校分类汇总交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中心。
(5)学校录取方案。高中学校根据招生录取计划和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办学水平和生源实际,拟定新生录取方案,审批通过后,由市招生考试中心执行录取。